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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租企业确认拟租赁设备:
    承租企业根据自身需要,选取最符合自身发展的相关设备后,将拟向方正租赁申请租赁的设备型号及该设备的供应商提供给我公司。

    二、承租企业向方正租赁提交融资租赁申请及有关材料:

    承租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2)财务结构合理,资金周转正常,对外信誉良好,生产效益明显,有按期偿还租金的能力。

    (3)项目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行业政策。

    承租企业应提供的资料:

    (1)承租企业申请融资租赁报告、申请租赁设备清单、设备生产厂商相关信息。

    (2)承租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信用等级证书、贷款卡复印件等,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承租企业所上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可行性报告、环评报告、环评报告批文、可行性报告批文及资金落实情况等。

    (4)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担保单位经年检的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信用等级证书、贷款卡复印件等,担保企业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方正租赁对企业评审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三、方正租赁对承租企业的租赁申请进行调查、审查、审批

    方正租赁深入调查核实承租企业提供的申请租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方正租赁根据各方面资料综合评估承租企业的经营能力、经济实力、资金结构、经济效益、发展前景、租金支付能力和项目情况。项目符合租赁条件的,按公司内部项目评审流程,完成项目的审批。 项目不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及时向承租企业说明原因,并退回资料。 公司在评审过程中,对承租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严格保密,切实保护承租企业权益。

    四、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方正租赁支付设备价款,完成租赁投放:

    直租项目:

    (1)方正租赁与承租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2)方正租赁与承租企业选定的设备供应厂商签订《设备购货合同》,承租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服务费。

    (3)供应商按《设备购货合同》要求提供承租企业所需的设备,交付给承租企业。

    (4)承租企业验收设备,方正租赁支付给供应商设备款,取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设备由承租企业使用。

    回租项目:

    (1)承租企业提供回租设备发票原件,方正租赁对回租设备所有权、使用状况、价值、是否抵押等情况进行审核。

    (2)方正租赁与承租企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和《回租设备转让协议》,承租企业将回租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方正租赁,并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保证金和服务费,方正租赁将设备款支付给承租企业。

    五、承租企业支付租金,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承租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规定按期支付我公司租金。

    承租企业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享有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并按《设备购货合同》规定,由供应商对租赁设备提供售后服务。

    承租企业租金全部偿付完毕,并支付《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留购价格后,方正租赁将设备所有权转回企业,融资租赁合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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